******有限公司蒸焦加热炉加装脱硝系统项目澄清答疑文件
第 1 次
各投标人:
现就“******有限公司蒸焦加热炉加装脱硝系统项目”(项目编号:25AT******120)中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进行回复和澄清,具体如下:
1、问:脱硝用的还原剂氨水采用多少浓度的?氨水输送管道距离蒸焦加热炉约有多少米?
答复:不限制氨水浓度,满足脱硝要求即可;氨水采取现场布置氨水槽形式,氨水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位置,以初步设计为准,需满足连续使用15天以上要求。
2、问:招标文件P26页1.4.5要求“加热炉整体保持不变,在加热炉的对流室出口与烟囱入口增加 SCR 反应器,烟囱整体向上移动,另外在炉顶增加引风机 2 台(一开一备),以克服催化剂阻力的阻力降。还原剂氨水由氨水输送泵输送至双流体喷枪,氨水溶液在双流体喷枪内经仪表风雾化成细小颗粒后喷入加热炉炉膛出口段。
本项目SCR反应器的截面尺寸至少为3900X3020mm,初略估算按招标文件的布置方式加热炉顶部增加重量约40吨,加上引风机的动荷载,整体要考虑约50吨的重量。经我方现场勘察后,考虑蒸焦加热炉的整体结构安全,以及标准对烟囱上CEMS在线监测平台的规范要求,SCR反应器、引风机、烟囱能否落地布置?
答复:SCR反应器、引风机、烟囱可以落地布置,具体位置以初步设计为准。
3、问:招标文件P25页1.4.4的设备清单,如氨水稀释储罐等能否根据设计工艺需求调整?目前多数脱硝项目已经取消了除盐水稀释系统。
答复:可以根据需求进行调整,满足废气排放达标要求即可。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总部)
项目联系人:张工、刘工
电话:0551-63735918
招标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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