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二次)
项目名称:松阳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序号:SGCGT2025-002号
招标单位: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标时间:2025年5月9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邱卉 ******
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郭燕梅 证书编号: ZC******02898
预中标价:大写: 肆佰陆拾叁万捌仟叁佰伍拾壹元整 (¥******.00元 )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资信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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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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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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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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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西山生态建设项目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办事处
合同金额:******元;
(交)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12月12日;
2.工程名称:东吴镇明虎金属厂周边地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人民政府
合同金额:******元;
(交)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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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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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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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燕梅:具有中级岩土工程师(编号:ZC******02898)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编号: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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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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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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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西大门围垦石矿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元;
验收时间: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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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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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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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023年、2024年连续三年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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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6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盖章):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3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