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新形势下不同劳动用工形式及规制对策研究项目。
二、采购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
四、采购费用总额
¥19,8400.00元(大写:拾玖万捌仟肆佰元整)。
五、工作内容及明细
对我市不同用工形式进行研究,研究形成我市企业合规用工指南,对不同类别劳动用工进行有针对性地合理规制。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资料收集整理。广泛搜集国内外有关劳动用工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等,进行系统整理与深度分析,为本次研究提供理论支撑。选取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典型企业作为研究对象,深入研************检察院涉及劳务派遣、劳务外包、新就业形态的典型判例,归纳总结不同用工形式存在的法律风险和问题,为规制政策的制定提供法律依据和实践参考。
(二)问卷调查分析。设计面向企业的调查问卷,内容涵盖用工形式、权益保障、纠纷处理等关键领域,选择不少于30家具有一定规模和代表性的企业开展问卷调查,对调查数据进行科学统计,分析我市劳动用工现状与存在的突出问题。设计调研提纲,选取不少于5家有代表性的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围绕用工方式、用工规模、劳动者诉求等方面,深度了解其用工特点。
(三)撰写我市新形势下不同劳动用工形式研究分析报告和企业合规用工指南。结合法律规定和调查情况,深入分析不同用工形式存在的问题,对比不同用工形式在合同签订、工时安排、薪酬支付、社保缴纳等关键方面的差异。开展新就业形态的前瞻性研究,归纳总结我市新形势下各类劳动用工形式的特点、发展态势与面临的问题,提出合理且具针对性的规制策略;分析把握全市新就业形态发展特点及挑战,研究与新就业形态相适应的统计体系,形成研究报告。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从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政府监管、指导企业用工管理、提升劳动权益保障水平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制对策,形成我市企业合规用工指南。
(五)开展专家论证和评审工作。相关报告需按我局要求通过5位专家论证和评审,相关专家名单须报我局同意。
六、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二)申请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自身经营许可信息相关证明文件)。
2.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9,84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本询价公告工作内容自行测算。
3.响应材料一式四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
(3)2022年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1,请务必注意部分内容需要手抄);
(5)同类案例证明材料;
(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2);
(7)法定代表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最近一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保密要求
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同时供应商应与项目参与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抄送采购人。
(五)人员要求
供应商必须保证投入本项目的参与人员不少于4名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专业人员。
(六)成果及归属权
1.提供我市新形势下不同劳动用工形式研究分析报告和企业合规用工指南电子版文件。
2.项目成果归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和成果用于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
七、项目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
项目资金分两期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总款的50%,通过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总款的50%。
(二)验收
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组织验收,若发现供应商提供服务不符合要求的,在该供应商应得服务费总款中扣减相应比例的费用。有关比例由双方商定。
(三)公告期限:
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3日。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响应供应商于2025年3月23日(星期日)下午6点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6002室。
八、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0755-******。
附件:1.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
附件1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附件2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填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
投标(响应)供应商 |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 |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劳动合同关系单位 | 缴纳社会保险单位 | ||
1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 | ||||||
2 | 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 | ||||||
3 | 项目负责人 | ||||||
4 | 主要技术人员 | ||||||
5 |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 | ||||||
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 | |||||||
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 | |||||||
序号 | 关联关系类型 | 关联主体名称 | 备注 | ||||
1 | 控股股东 | 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 | |||||
2 | 管理关系 | 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 | |||||
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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